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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的临床病理分期

全国胃癌协作组在国际抗癌协会关于胃癌TNM分类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制定了如下的胃癌临床病理分期标准:

T——指原发肿瘤

为了便于估计肿瘤的范围及大小,将胃划分为上、中、下 三个区,即在胃大、小弯的全长划出三等分的点,联结相应的大、小弯的点,上1/3 区包括责门及胃底,中1/3区为胃体的大部,下1/3区包括胃窦。

T1:不管肿瘤大小,病变仅局限于粘膜或粘膜下层;

T2:肿瘤侵及胃壁肌层,但大小不超过一个分区的1/2;

T3:肿瘤侵及胃壁浆膜层,或虽未侵及浆膜层,但病变已大于一个分区的1/2,但未超出一个分区;

T4:肿瘤占一个分区以上(T4a),或已累及周围脏器(T4b)。

N——指淋巴结转移情况

N0:无淋巴结转移。

N1:有第一站淋巴结转移。

N2:有第二站淋巴结转移。

N3:有第三站淋巴结转移。

M——指远处转移情况,包括左锁骨上淋巴结转移、血行转移和腹腔种植

M0: 无远处转移。

M1:有远处转移。

根据上述分类法可将胃癌分为四期:

●第Ⅰ期,指无淋巴结转移的表浅型胃癌,或肿瘤虽已侵及肌层但不超过一个分区1/2者;

●第Ⅱ期,指有第一站淋巴结转移的表浅癌、T2和T3癌,没有淋巴结转移的T3癌也属此期;

●第Ⅲ期,指有第二站淋巴结转移的各种大小肿瘤,或仅有第一站淋巴结转移甚或无淋巴结转移的肿瘤大小已超过一个分区者;

●第Ⅳ期,凡伴有第三站淋巴结转移或远处转移的,不论肿瘤大小,均属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