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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医保目录调整在即,究竟哪些药物会进入医保?

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方案》,预示着新一轮医保调整及谈判在即。

2019年,信迪利单抗、奥拉帕利、芦可替尼、达格列净等进口药纷纷进入医保,基本都是全球最低价,成为了患者真正用得起的好药。

前段时间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带量采购药品名单中,许多常用药例如二甲双胍、非布司他、托法替布、来曲唑等呈现出“断崖式”降价,也必将惠及更多患者。

近些年,许多国外已经上市的特效药在国内上市,给很多患者带来新希望,与此同时,一些先进的治疗仪器、昂贵的进口特效药,医保还不能报销,这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沉重的负担,在我国“因病返贫”的现象并不罕见。

因此,每到有关于医保调整、药品降价的消息出现,很多病友记便来咨询小募:

××药有没有进医保?

价格是多少?

什么时候可以买到?

……

本人并非业内人士,也没办法解读相关政策和条款,但看到大家如此热切盼望,于是本人结合一些相关信息,盘(xia)点(cai)一下哪些药物有可能会进入医保吧~

先来说说总体情况:

2019年全年有10个1类新药、58个进口原研药(含新适应症)、2个儿童用中药新药获批上市;95个品种(按活性成分统计)通过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新药名单中,有16个获批,累计获批数量达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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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哪些重点药物通过审评?

2018年

特瑞普利单抗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首个新型抗肿瘤药物PD-1抑制剂,首个适应症为治疗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在2019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黑色素瘤诊疗指南》推荐。

帕博利珠单抗 新型抗肿瘤药物PD-1抑制剂,首个适应症为一线治疗失败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目前已在国内获批肺癌、黑色素瘤、食管癌等多个适应症,进一步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纳武利尤单抗 国内首个新型抗肿瘤药物抗PD-1,首个适应症为治疗经过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在肺癌、头颈鳞癌、胃癌等多个癌症均有适应症获批,为患者带来更优的治疗方式。

司来帕格

国内首个肺动脉高压(PAH)前列环素类口服制剂,适用于治疗PAH以延缓疾病进展及降低因PAH而住院的风险。

肺动脉高压是一种罕见疾病,国内可选择的特异性药物很少。该药物与同类药品相比,在给药方式和耐受性方面更具优势,满足了肺动脉高压患者迫切的临床需求。

依库珠单抗补体蛋白C5特异性抗体,适用于治疗罕见病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PNH)和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aHUS)。该药品是全球唯一获批治疗PNH溶血的药物,为挽救aHUS患者的生命带来突破性改变,属于临床急需产品,对于改善我国PNH和aHUS患者的生存现状具有重大意义。

2019年

地舒单抗 适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属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品种。本品获批上市填补了此类患者的治疗空白,满足其迫切的临床需求。

波生坦片我国首个用于儿童肺动脉高压(PAH)的特异性治疗药物,属儿童用药且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品种。PAH是一种进展性的危及生命的疾病,国内尚无针对儿童PAH患者的特异性治疗药物,其获批上市解决了儿童PAH患者的用药可及性。

贝利尤单抗适用于在常规治疗基础上仍具有高疾病活动的活动性、自身抗体阳性的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成年患者,是全球近60年来首个上市用于治疗SLE的新药。目前SLE治疗选择不多,本品获批上市满足了SLE患者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司库奇尤单抗我国首个白介素类治疗中至重度银屑病药物,属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品种。与TNF-α类药物相比,本品疗效更好,其获批上市为此类患者提供了一种新作用机制的药物选择。

还有一些罕见病诸如IVA型黏多糖贮积症、法布雷病、脊髓性肌萎缩症等也有新药获批,填补了无药可用的空白。

那么问题来了,谁有可能进医保呢?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继续,治疗新冠相关的药物也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正在实施的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有一部分品种尚在医保目录之外,国家医保局此次将这一部分药品纳入了医保目录调整的范围。

此外,对于疫情发生的费用,国家医保局单列预算,预付近194个亿给专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机构。

今年开始,医保局对纳入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品种设置了门槛,品种也更加聚焦。符合7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即可:

(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

1.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2.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3.纳入临床紧急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含,下同)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4.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购中选药品。

5.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6.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根据临床实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7.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除外。

除了新冠肺炎疫情用药、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儿童短缺药等条件,可以看到,国家医保局正在尽力满足此前政策中行业的一些呼声:比如带量采购政策中那些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将有机会纳入,享受到医保支付。

国家医保目录也逐步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衔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也有机会进入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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